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合同签了,定金也付了,可卖家却突然不卖了。去年,芜湖市民朱女士就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为了维权,朱女士将卖家诉至法院,提出了远超出双倍定金的赔偿诉求。昨日记者从芜湖市镜湖区法院获悉,近日法院酌定被告赔偿“差价损失”10万元。
卖方毁约买家索赔20万
2016年6月,朱女士和肖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肖某将镜湖区某房屋以80万元出售给朱女士。合同签订后,朱女士支付了1万元定金,并替肖某缴纳了物业费等费用,双方约定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然而去年下半年开始芜湖房价大涨,当年9月,肖某明确表示不愿出售房屋了,朱女士多次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未果,便于今年1月将肖某诉至法院,要求肖某返还购房元。
依照定金罚则,通常情况下违约方应支付双倍定金的赔偿,但朱女士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放弃定金罚则,提出了上述赔偿金额。后案件审理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为涉案房屋市场参考价实癫痫病医院时为治疗癫痫的方法有那些99万元,朱女士将索赔金癫痫病的饮食疗法有哪些额降为20万元。
法院判令赔买家“差价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现因被告不愿出售房屋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理应将原告支付的定金、物业费等费用予以返还;同时被告拒绝履行合同处于芜湖房屋价格上涨时期,原告不能购买涉案房屋会造成其购买其他房屋的差价损失,该损失与被告违约有因果关系,被告理应赔偿相应损失。
8月7日记者获悉,近日法院依法酌定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如果仅适用治疗癫痫病应注意哪些问题定金罚则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在房价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已不能完全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对诚信守约者的保护,故卖方理应赔偿买方不能按原合同价款购房所遭受的差价损失。
责任编辑:陈辉达